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52號

本所當事人祝OO,提起返還委任管理財產之訴訟,被提起訴上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52號判決:
  1. 上訴駁回。
  2.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