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附民字第1567號 (109年度審訴字第1097號)

本所當事人吳OO,被提起誣告損害賠償訴訟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附民字第1567號 (109年度審訴字第1097號)案件,兩造成功達成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