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上易字第262號判決

本所當事人陳OO等,被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訴訟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甕代理人,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08年度上易字第262號判決:上訴駁回,委託人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