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097號判決 全勝!

本所當事人陳OO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提起請求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,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0年度訴字第1097號判決,被告應給付陳OO新臺幣51萬8000元,及自民國105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,委託人全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