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52號判決 全勝!

本所當事人李OO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,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婚字第252號判決,確認李OO之母與被告間之婚姻關係不存在,委託人全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