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7年度少訴字第5號判決本所當事人余OO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少訴字第5號判決緩刑。
-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140號判決當事人鄭OO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140號判決緩刑2年。
-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66號判決本所當事人葉OO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訴字第166號判決緩刑4年。
-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侵訴字第43號判決當事人蕭OO被指控妨害性自主案件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侵訴字第43號判決緩刑4年。
-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26號判決本所當事人宋OO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訴字126號判決緩刑5年。
-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7號判決本所當事人楊OO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訴字77號判決緩刑4年。
-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8號判決本所當事人朱OO等被依就業服務法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簡字98號判決緩刑3年。
-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2514號判決本所當事人丁OO被依傷害罪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簡字2514號判決緩刑2年。
-
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交上易字第40號判決本所當事人戴OO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6年度交上易字第40號判決緩刑2年。
-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76號本所當事人黃OO被依傷害罪起訴,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106年度簡上字第76號判決緩刑2年。